公费出国留学需要什么条件
出国留学,除了自费留学生,还有公费留学。那么申请公费留学的条件是什么呢?小编为您收集了公费留学申请材料,供您参考。
申请人的类型和学习期限1.博士研究生
2.联合培养博士生
3.研究生
4.访问学者(包括博士后研究)
5.高级研究学者
一般12-24个月,医生一般36个月-48个月。
申请条件《国务院自费出国留学暂行规定》
第九条
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生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文末附件一)
第十条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无违法纪律记录,学会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感。
第十一条
专业基础扎实,学习、研究、工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成绩突出,发展潜力强。
第十二条
年龄不超过45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第十三条
外语水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本科以上外语专业毕业(含)(专业语言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言一致)。
(二)近十年在同一语言国家学习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符合合格标准。
(四)指定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言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言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日语二级(N2),韩语TOPIK4。
(六)通过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满足语言要求(应在外国邀请函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第十四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应当收到拟出国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者邀请函。联合培训研究生申请时,应当收到拟出国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并有中外双方确定的学习计划。
如何申请1.根据“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和与相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基金委托相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留学基金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和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和审查材料。
2.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择留学专项项目及相关合作项目。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要求组织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员会不接受个人申请。
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委托相关受理机构受理部分项目,如高校基础课教师留学研究项目、俄罗斯艺术项目等(具体项目请参考附件五《受理机构申请项目清单》)。其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员会根据项目要求直接受理。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站上公布部分项目的选拔事宜,并将选拔通知发送给相关单位,在此之前暂不受理申请。请参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项目指南》。
申请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申请表》(2005年版);
2.本单位出具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和学者出具并签署的两封推荐信(固定风格);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6.外国单位邀请函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9.体检表原件;
10.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2.《CSC留学基金申请人信息清单》。
公费留学奖学金补贴内容资助内容主要包括国际往返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包括:食品、住宿、交通、电话、书籍、医疗保险、沟通、一次性安置、零费等。具体补贴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对于一些在国外一流大学和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人来说,如果他们的学科和专业确实是国家迫切需要的,很难获得外国学费补贴,特别是人文学科和应用社会科学专业,他们可以提供学费补贴。
附件一:《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生选拔简章》
根据国家发展和教育部的指示,为支持优秀青年出国留学,深化国家文化交流,促进学术文化交流,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历水平,支持国家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生选拔手册如下:
一、资助对象
1. 具有中国国籍的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有兴趣出国深造,符合出国留学的身心条件。
2. 优先考虑有外语能力的申请人。
3. 优先考虑具有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
二、资助内容
1. 补贴期限:每年补贴1-2年,最长补贴3年。
2. 补贴金额:本科生、生、博士生每年补贴6万元、8000、1.2万元不等,学杂费等相关费用每年可报销,具体金额以实际费用为准。
3. 受资助人可以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指定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受资助人的实际情况发放的补贴。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5岁,全面健康。
2. 有留学计划,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指定的科研工作,并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
3. 学术修养好,成绩好。
四、申请材料
1. 受资助人应当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官网下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选拔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高等教育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护照复印件、留学计划、科研成果简介、两封推荐信等。
五、申请方式
受资助人应当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提交上述材料和申请表,经审查批准后,可以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
六、其他
1. 被资助人必须按时履行申报和报告义务,不得无故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有权核实资助申请材料,发现重大欺诈后取消资助资格。
3.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有权收回补贴金额,收回相应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对违反规定的申请人追究有关法律责任。